那年夏末,雨下得特别密,像极了她离开的那个夜晚。
林宇站在窗前,望着院子里那株蔷薇树,昨夜还沉睡未开的花苞,今晨竟突然盛放,红得刺眼,红得像记忆中她最爱的那支口红——3号色,炽热、张扬、不容忽视。
“你知道吗?”
她曾在某个黄昏靠在他肩上说,
“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,别太难过,你就当我变成院子里的花,趁夜盛开,替你想念。”
她说完后笑了,像是知道自己终将悄然离开。
她叫苏芷,一位插画师,喜欢画花,尤其是蔷薇。她说蔷薇不是玫瑰,不是人人都能接受的热烈,它更像一种温柔的倔强,美得不动声色,却倔得让人心疼。
他们的相遇简单而奇妙。在一家旧书店,她站在《海边的卡夫卡》前发呆,而他不小心撞掉了她的画笔。他慌张地道歉,她却轻轻一笑,说:“没关系,你撞掉的是画笔,不是我灵感。”
就这样,他们开始了五年几近完美的恋爱。
但爱从不是只靠温柔维持的东西。
第五年,她病了。重病。沉默如刀,她选择隐瞒,选择离开,连告别都没有。
“我不想让你看着我慢慢凋零。”
她在一封信中这样写道,
“记得我们曾说过,若有一天我先走,就让你记得我的笑,不是我的痛。”
他恨她的不告而别,也恨自己竟然无法真正恨她。
于是每年她走的这一天,他都熬夜守着那棵蔷薇树,等它开花。他说服自己,那是她来看他的方式,是她在天边,用一夜的花开说:“我也想你。”
可今年不同。
他看着那朵比往年都要灿烂的蔷薇,眼里泛着光。
他知道,她真的来过。可能就在昨夜,趁他熟睡时,轻轻走进梦里,在他耳边说:
“我们的爱,没白费。”
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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